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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致辞中强调,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
开放为全球发展带来新的光明前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实施,成为新世纪国际经贸合作最重要的里程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共谋发展是历史潮流,互利共赢是人心所向。RCEP前程远大,必将进一步推动国际贸易共同繁荣,为区域及世界经济复苏发展提供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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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推动经贸合作成效显着
2020年,历时8年28轮谈判的RCEP正式签署,标志着总人口、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占世界总量约30%的全球最大自贸区诞生,尤其可贵的是,其成员经济水平多元,包括最发达的、相对发达的、走向发达的和局部发达的各类发展水平成员,有着广泛的合作潜力,将深刻影响包括WTO改革在内的一系列重要国际经贸原则,这既是面对世界多变且复杂形势的又一次突围,也是支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又一次标志性事件,可谓作用巨大,意义深远。
RCEP由东盟十国首先发起,15个成员国囊括了东亚和东南亚地区主要国家。目前,东盟已经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同时中国也已连续10年成为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RCEP其他成员国也多为中国重要贸易伙伴,经济联系紧密,2021年,中国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总额约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30.9%。截至目前,RCEP的15个签署成员国中生效成员数量已达13个。
在今年1月1日RCEP正式生效后,上半年一系列经济数据表明,RCEP的实施对各成员国经济贸易促进作用成效显着:中国与RCEP成员国贸易额同比增长5.6%,今年前8个月,中国对东盟进出口同比增长14%,同期,中国与RCEP其他14个成员国进出口同比增长7.5%;中国出口企业申领RCEP原产地证书和开具原产地声明26.6万份、货值979亿元,可享受进口国关税减让7.1亿元。RCEP项下享惠进口货值238.6亿元,减让关税5.2亿元。
RCEP涵盖了从关税降低到降低非关税壁垒,从货物贸易到服务贸易便利化,从金融到电信,从贸易到投资,从原产地规则到贸易便利化,从知识产权到争端解决,从中小企业到经济技术合作等诸多内容,针对RCEP成员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和成员国经济结构高度互补的特点,整合了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多个“10+1”自贸协定,以及中、日、韩、澳、新西兰5国之间已有的多对自贸伙伴关系,在传统经贸规则领域以及数字贸易等新规则领域,既体现了高标准的大方向,同时也建立了鼓励发展中经济体的灵活机制,实现了高标准和适用性的平衡,为共同构建高水平经贸规则,作出了重要示范,彰显了包括中国内在的15个成员国面向浩瀚太平洋、面向全球化,继续乘风破浪、扬帆远航的决心和勇气,大家的真诚努力是值得尊敬的。
例如,在货物贸易方面,整体开放水平达到90%以上,承诺立即降低至零关税或十年内降至零关税;在服务贸易方面,除了柬埔寨、老挝、缅甸,其他各方的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均增加到100个以上(按WTO划分的160个服务部门),并且允许发展中经济体在服务贸易中采取正面清单模式,但要逐步向负面清单过渡。其中,中国承诺服务部门数量在入世承诺约100个部门的基础上,新增研发、管理咨询、制造业相关服务、空运等22个部门,并提高金融、法律、建筑、海运等37个部门的承诺水平,达到已有自贸协定的最高水平,而且在协议生效之后6年内把开放的正面清单转换为负面清单。RCEP在透明度、通关便利化等方面设置了诸多软性条款,给予一些发展中经济体例外条款的同时,明确要求未来只能进一步扩大开放,不得收回已经承诺的开放措施。
就中国而言,中华民族向来具备天下情怀和国际视野,中国可以说是促成RCEP生效的最重要国家之一。我们一直是RCEP谈判的积极参与者,习近平总书记在进博会开幕式、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亚信峰会等重要场合,多次呼吁各方尽早达成RCEP协定,并就RCEP议题多次与相关国家领导人深入交流意见。我们抱着建设性的态度积极参与了所有的部级谈判和28轮的技术谈判,并且坚定支持东盟在谈判中的主导作用。我们用切实的行动高扬经济全球化的旗帜、秉持多边主义的正道,与世界同进步、共成长。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个全球唯一的以进口为主题、有世界广泛参与的展会上,进口和出口双向结合,贸易与投资相互促进,作为党的二十大后中国举办的首场重大国际展会,这一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窗口、推动高水平开放的平台、全球共享的国际公共产品,充分体现了中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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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国际贸易关乎世界各地的经济增长动力和高质量发展水平,是构建世界开放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经济开放则兴,封闭则衰。纵观历史发展,经济全球化强调贸易自由、投资自由、人员往来自由、信息流动自由,世界经济在“二战”后的飞速发展,与国际贸易的蓬勃繁荣,息息相关。
一个开放、公正、透明的多边贸易体制,符合世界各国共同利益。见出以知入,观往以知来。中国入世21年来的巨大成就,就是国际贸易重要性的最好体现。回顾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我们用了十五年零五个月,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入世后的变化显而易见:中国经济总量由入世时的2001年不到11万亿元,到2021年中国经济总量突破110万亿元,达114.4万亿元;2001年,中国外汇储备只有2000亿美元,2021年达到3.25万亿美元;2001年,中国贸易进出口总额才5000亿美元,到2016年首次突破6万亿美元;中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二位,货物贸易从世界第六位上升到第一位,服务贸易从世界第十一位上升到第二位,利用外资稳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对外直接投资从世界第二十六位上升到第一位。这21年既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改善的21年,也是中国与世界深度融合、共享机遇、共同成长的21年。由此,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中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同世界分享发展机遇的决心不会变,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的决心不会变。
尽管当下,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部分国家“筑墙设垒”、“脱钩断链”,还有观点认为全球贸易和多边主义带来的威胁多于机遇,应对多边贸易体系进行分割。但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模拟则显示,如果世界经济分成两个贸易集团,从长期来看,全球实际GDP预计将下降约5%,这是由于专业化程度降低和技术溢出减少所致。实践证明,搞“小圈子”只会阻碍商品和服务、资本和技术等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既不利于国际专业化分工程度的提升和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影响本国的创新和产业健康发展,把世界推向分裂和对抗。天下大同,协和万邦。当前,各界对和平发展的期盼更加殷切,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更加强烈,对合作共赢的追求更加迫切。特别是随着信息通信技术与国际贸易各环节融合渗透加深,世界各国变得更加紧密相连,更加彼此依赖。国际贸易的前景是全球化还是逆全球化,已经不言自明,人类的全球化之路,不会逆转。面对全球共同面对的困难和挑战,坚守多边贸易规则,在区域和世界范畴内推进多边合作,携手谱写更多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故事,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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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为国际贸易带来新机遇
RCEP的达成,意味着贸易自由化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丰富和发展了国际经贸合作体制机制内涵。首先就整体而言,协定成员将总体实现90%以上税目的零关税,有利于区域内商品、技术、服务、资本、人员的便捷流动,有效促进国际贸易投资并增强对域外投资的吸引力。其次,通过RCEP,新增了中日、日韩两对重要国家间的自贸关系,中国首次与日本、日本首次与韩国达成自贸协定。这无疑给我国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以更大的鼓舞、更大的机遇、更大的决心。第三,这一协定制定了比较严整的电子商务规则,而中国无论是规模、效应、实践还是总量,电子商务都堪称世界第一。在加入之后,能够更好顺应数字化潮流,使用乃至影响未来数字规则的修订。国际贸易有着广阔的前景和无限的可能,RCEP开启了我国对外开放历程中的又一篇锦绣文章,我们一定要好好写下去,并且一定要写好。
由此笔者建议:首先,持续推进制度型开放。在RCEP逐步落地的过程中,我们不是要“凑热闹”,而是要“看门道”,所谓的“看门道”就是通过RCEP能够让我们真正了解到与世界存在哪些差距,这就有如一面镜子,照出我们努力的方向,更重要的是找到与其他各方更多的合作空间。对此,中国自贸区应当主动出击,围绕RCEP认真研究、深度分析、努力推进。海南自贸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应对标RCEP的所有条文进行梳理和测试,进一步融入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建立“规则为基”的理念,稳步推进贸易、投资和金融市场的深度开放,努力打造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并逐步在全国21个自贸区复制推广,充分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为全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例如,临港新片区在金融领域对外开放方面做了诸多探索,出台“金融30条”,在今年新片区揭牌3周年之际发布了《临港新片区加快发展新兴金融业行动方案(2022—2025年)》,促进资金自由的金融开放创新体系加快形成。可在此基础上,对照RCEP中更高水平的经贸规则,进一步扩大银行、证券、保险市场准入等金融开放范围,开展外汇管理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企业在进行跨境贸易结算等金融服务贸易中提高人民币的使用比例,推动人民币资金跨境双向流动,并且吸引更多境外机构参与中国金融市场,繁荣跨境金融及相关配套产业,构建与国际高标准对接的金融服务体系。
其次,积极探索数字贸易。数字贸易是未来贸易发展的方向,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RCEP明确以更加开放的态度对待数字贸易,在促进跨境贸易的同时,也规范跨境数据传输,如“电子商务”章节,“知识产权”章节(这是RCEP协定中内容最多、篇幅最长的章节,尤其强调互联网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就对跨境传输数据加以限制。中国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以金融业为例,国内金融机构在国际支付结算中仍极大依赖SWIFT,对CIP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的支持力度不足,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境内外各分支机构之间,需要传递业务、客户与企业管理数据,且涉及不同应用软件之间的数据交互,实践中受限较多等。
建议积极探索与RCEP成员的数字跨境流动新机制,处理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国内法施行与国际高标准贸易协定谈判的制度衔接,完善对跨境数据、数字贸易的监管,支持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参加跨境数据流通创新试点,针对“特定企业的特定场景,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开展探索性的试点”,围绕一些特殊应用场景的特殊需求,例如离岸金融服务、“两头在外”数字贸易服务等,在临港新片区等探索建立更加自由便捷高效的国际数据流通与数据服务,推动促进CIPS升级,并为我国参与全球数字贸易规则体系构建积累经验。
第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我们要到世界贸易市场的汪洋大海中去游泳,游好泳,必须优化营商环境,RCEP的很多内容都涉及到这些。如何评价营商环境?国际上有五个维度,即政治稳定而清正廉明,经济活跃而有序,文化包容而兼具特质,社会公平而正义,法治健全而又与时俱进。无论是RCEP,还是CPTPP等近年来高水平的国际经贸协定,诸多条文中,“一公平四保护”始终是最核心的,即公平的竞争环境以及对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的高水平开放,是促进深层次改革的开放。要将制度型开放同综合型改革结合起来。因此,要打造更加公平便利可预期、更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环境,在市场准入、商事登记、企业经营、社会服务等方面尊重、符合国际惯例,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完善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建立与RCEP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要以这样的决心,将改革进行到底。
RCEP为经济全球化坚定了信心,向前看、朝前走,国际贸易发展大有作为,我们要在开放中促合作,与世界人民共襄盛举,共享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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