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了《县域数字乡村指数(2020)研究报告》。报告评估样本为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单位(包括市辖区),并剔除城镇化水平高的县域样本。报告显示,福建县域数字乡村发展水平(69.1)排名全国第3位,高于全国县域数字乡村平均发展水平(55.7);福建24.7%的参评县进入数字乡村发展高水平阶段,共有14个县进入数字乡村百强县名单,占全省参评县的19%,占比排名全国第2位。
2020年县域数字乡村四大分指数为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占比27%)、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占比40%)、乡村治理数字化指数(占比14%)和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占比19%)。
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指数
评估指标包括零售、餐饮等商业地标数字化程度。福建省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水平90.8,排名全国第4位;84.9%的参评县处于高水平阶段,排名全国第3位。
乡村经济数字化指数
评估指标包括农村电商与物流发展水平。福建省乡村经济数字化发展水平63.0,排名全国第3位;24.7%的参评县处于高水平阶段,排名全国第3位。
乡村生活数字化指数
评估指标包括农村线上消费水平。福建省乡村生活数字化发展水平67.2,排名全国第3位;28.8%的参评县处于高水平阶段,排名全国第2位。
2021年起,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精神,福建省商务厅牵头启动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指导推动各地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目标到2025年,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
下一步,省商务厅将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等,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推县域数字乡村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