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中国—冰岛自贸区联委会第四次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商务部国际司陈宁二级巡视员(副司级)参会,并作为中国—冰岛自贸区联委会中方主席主持会议。
会议全面梳理了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实施进展,充分肯定自贸区建成以来,有效深化了双方在货物贸易、服务、投资、经济技术等各领域合作,推动两国经贸关系不断迈上新台阶。双方还交流了各自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经验,强调在疫情下实施好自贸协定,进而保障商品自由流动和供应链稳定的重要性。
中冰双方一致同意,将继续开展抗疫交流,携手战胜疫情,共同支持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充分发挥自贸协定作用,维护双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双方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力度,使自贸协定优惠政策造福两国更多企业和民众。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是我与欧洲国家商签的第一个自贸协定,具有覆盖范围广、开放水平高的特点,于2014年7月1日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