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重要部署,加强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商务部在征求各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于近日印发《关于印发<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工作制度>的通知》(商消费函〔2021〕458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工作机制相关事项和工作要求,标志着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正式运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工作制度>
《通知》明确工作机制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传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审议年度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并协调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培育城市推进落实培育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跟踪督促进展,交流推广经验做法,评估总结成效;协调解决培育建设工作中的问题,研究视情适时拓展培育城市范围;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和安排,工作机制由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14个部门组成,由商务部主要负责同志任召集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相关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有关部门司局负责同志任成员。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消费促进司),承担日常工作。工作机制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负责常态化工作联系对接。
《通知》还明确了工作机制工作规则。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工作机制可视情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地方、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工作机制会议议定事项经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方面。工作机制办公室梳理各地区、各部门培育建设工作情况,编印工作简报,加强宣传交流。工作机制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通知》强调指出,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做好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和协调联动,认真落实工作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出具体建议,指导本系统开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机制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培育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