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记者问:据了解,中欧双方今天举行了第九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请问能否介绍有关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了哪些共识?
答:7月19日,第九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中欧双方围绕宏观经济、产业链供应链、贸易与投资、金融合作四个专题,进行了务实、坦诚、高效的讨论,交流富有建设性。双方就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世贸组织改革、扩大市场开放、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实施、动植物检验检疫、金融业双向开放和监管合作等达成一系列成果和共识。
双方认为,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健康稳定的中欧关系和中欧经贸关系有利于世界发展与繁荣。双方愿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好习近平主席与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视频会见以及第二十三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增进相互理解,推动中欧经贸领域务实合作,以中欧合作的稳定性应对世界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
双方同意共同应对全球经济面临的挑战,维护全球经济金融市场稳定。双方将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在全球粮食和能源安全等领域加大合作,共同促进全球经济金融稳定。双方愿继续发挥好中欧宏观经济政策对话、中欧财金对话机制的作用。
双方同意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双方将加强在疫情防控方面的协调合作,努力减少疫情对产业链供应链的影响。双方同意共同保障包括中欧班列在内的贸易通道安全畅通,增进产业链供应链领域沟通交流。双方欢迎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与欧委会联合研究中心关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合作协议取得积极进展,希望尽快签署相关协议。
双方同意维护和加强以世贸组织为核心、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双方欢迎世贸组织第12届部长级会议取得的各项成果,将共同推动相关成果落到实处,并同意继续在中欧世贸组织改革联合工作组下开展对话,就世贸组织改革路线图及其他重要议题开展讨论。
双方同意为企业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双方将积极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大相互开放力度,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双方欢迎《中欧关于深化动物卫生和检疫事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愿进一步深化动物卫生、进出口食品安全等领域合作。双方同意尽快公示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清单,扩大农产品贸易规模,更好满足双方民众的需求。中方对欧盟近期推出的国际采购工具、外国补贴审查、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政策表示关注,希望欧方审慎出台限制性、歧视性贸易措施。
双方同意进一步推进金融业双向开放和监管合作。双方欢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对方市场投资展业。双方同意加强绿色金融合作,推动《共同分类目录》的推广使用及完善。中方欢迎欧方就中国的中央对手方(CCP)监管等效所做出的决定,双方已就上海清算所的监管合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中方愿积极考虑欧方关于主要欧盟金融机构纳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支持范围、欧盟保险公司单次申请设立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在华融资租赁公司跨省经营审批等问题的诉求。